1、此优惠券的使用,对接人为深圳龙岗区老重庆川菜馆孙速南先生18718936218;
2、您通过孙速南先生咨询办理用餐相关业务,在支付用餐费用时出示该优惠券,即可享受优惠;例如:您通过孙速南先生办理了用餐业务,应付用餐费用为100元,您在支付用餐费用时出示金团二维码优惠券,由孙速南先生扫码核销即可,最高优惠幅度不超过您应付用餐费用总金额的5%。请根据具体需求在线购买优惠券。
3、优惠券可混合叠加使用,最多可混合叠加使用金额为应付用餐费用的5%;
4、优惠券的使用最终解释权归张新峰先生,建议购买使用之前联系张新峰先生;
5、优惠券一经确认核销,即视为已消费,不支持退换或提现;
6、因提供用餐服务过程中而产生的纠纷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向有关部门反映;
注:该店的金团会员用餐专属优惠是由金团的代理人张新峰先生提供的用餐对接。
如果您在结算时遇到问题,请联系张新峰先生:1338079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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